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贵州精神,深度挖掘全市各行各业先进典型,充分展示全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成果,在兴义掀起学习先进、崇尚先进、争当先进的热潮,营造崇德向善、见贤思齐、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。根据市文明委工作部署,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“最美兴义人”推荐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推选范围
推荐评选对象为在兴义市生活、学习、工作的各界人士,近年来为兴义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,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先进个人。已获全国、全省道德模范称号或提名奖和已当选“中国好人”、“贵州好人”或“最美兴义人”的先进典型不再进行推荐。
推选对象原则上应在16周岁以上,不受职业、性别、民族限制。
二、推荐评选标准
(一)基本标准。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。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,具有良好道德素质,事迹感人、群众公认。
(二)具体标准。被推选人必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显著特点:
助人为乐类别:充满爱心、乐善好施,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,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,赢得群众高度赞誉。
见义勇为类别:秉持公平正义,弘扬社会正气,关键时刻临危不惧、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产生重大社会影响。
诚实守信类别: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,始终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,以诚待人、以信取人,履约践诺、言行一致,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。
敬业奉献类别:追求崇高职业理想,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,甘于无私奉献,勇于创新创造,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,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。
孝老爱亲类别:注重家庭、注重家风、注重家教,孝敬父母、关爱子女、夫妻和睦,家庭关系和谐,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,群众广为颂扬。
其他先进类别:热爱兴义,积极宣传兴义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,推介兴义美食、旅游和民族民间文化等对社会有积极贡献。
三、推荐评选方式
采取单位推荐、社会举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,推荐名额不限。市级各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(系统)的推荐或自荐,各乡镇(街道)负责组织本辖区、本单位的推荐或自荐,其他人员均可向市精神文明办自荐。
四、活动时间
2021年3月至2021年4月
五、组织机构
活动由市文明委主办,成立第二届“最美兴义人”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,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、评选表彰和活动解释。
六、推荐评选流程
(一)初审。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标准推荐,市精神文明办对各单位、各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,确定考察对象。
(二)考察。组委会组织资格审查,拟定初步名单。
(三)投票。公布投票方式,开展网络公众投票评议。
(四)会审。组委会会同相关部门,召开评审会进行会审。
(五)公示。综合公众投票和会审意见,确定“最美兴义人”建议名单,在兴义网、兴义文明网等官方媒体进行公示。
(六)命名。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“最美兴义人”典型人物,并进行命名。
七、推荐材料报送要求
请将推荐材料(推荐表和照片)于2021年3月20日前报送市精神文明办。单位推荐需由单位在推荐表填写意见并盖章,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只需个人签字。同时将文档的电子版发送到3136596550@qq.com。市精神文明办地址:兴义市延安路(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内),联系电话:0859-3626081。
附件:
1.“最美兴义人”候选人推荐表
2.“最美兴义人”材料报送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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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兴义市精神文明办 编辑:印象黔西南)
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贵州精神,深度挖掘全市各行各业先进典型,充分展示全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成果,在兴义掀起学习先进、崇尚先进、争当先进的热潮,营造崇德向善、见贤思齐、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。根据市文明委工作部署,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“最美兴义人”推荐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推选范围
推荐评选对象为在兴义市生活、学习、工作的各界人士,近年来为兴义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,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先进个人。已获全国、全省道德模范称号或提名奖和已当选“中国好人”、“贵州好人”或“最美兴义人”的先进典型不再进行推荐。
推选对象原则上应在16周岁以上,不受职业、性别、民族限制。
二、推荐评选标准
(一)基本标准。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。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,具有良好道德素质,事迹感人、群众公认。
(二)具体标准。被推选人必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显著特点:
助人为乐类别:充满爱心、乐善好施,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,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,赢得群众高度赞誉。
见义勇为类别:秉持公平正义,弘扬社会正气,关键时刻临危不惧、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产生重大社会影响。
诚实守信类别: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,始终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,以诚待人、以信取人,履约践诺、言行一致,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。
敬业奉献类别:追求崇高职业理想,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,甘于无私奉献,勇于创新创造,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,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。
孝老爱亲类别:注重家庭、注重家风、注重家教,孝敬父母、关爱子女、夫妻和睦,家庭关系和谐,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,群众广为颂扬。
其他先进类别:热爱兴义,积极宣传兴义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,推介兴义美食、旅游和民族民间文化等对社会有积极贡献。
三、推荐评选方式
采取单位推荐、社会举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,推荐名额不限。市级各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(系统)的推荐或自荐,各乡镇(街道)负责组织本辖区、本单位的推荐或自荐,其他人员均可向市精神文明办自荐。
四、活动时间
2021年3月至2021年4月
五、组织机构
活动由市文明委主办,成立第二届“最美兴义人”推荐评选活动组委会,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、评选表彰和活动解释。
六、推荐评选流程
(一)初审。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标准推荐,市精神文明办对各单位、各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,确定考察对象。
(二)考察。组委会组织资格审查,拟定初步名单。
(三)投票。公布投票方式,开展网络公众投票评议。
(四)会审。组委会会同相关部门,召开评审会进行会审。
(五)公示。综合公众投票和会审意见,确定“最美兴义人”建议名单,在兴义网、兴义文明网等官方媒体进行公示。
(六)命名。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“最美兴义人”典型人物,并进行命名。
七、推荐材料报送要求
请将推荐材料(推荐表和照片)于2021年3月20日前报送市精神文明办。单位推荐需由单位在推荐表填写意见并盖章,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只需个人签字。同时将文档的电子版发送到3136596550@qq.com。市精神文明办地址:兴义市延安路(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内),联系电话:0859-362608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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